安徽省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

作者:李阔 时间:2016-01-20 点击数:

一、报名

1.报名资格

考生必须是已参加安徽省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或对口升学考试报名者。

2.报名时间及办法

我省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报名时段为2016年3月1日10:00至4日16:00,考生在各市指定的报名点报名。考生在报名的同时须填报院校志愿,可选报多所院校。

二、考试

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行“文化素质考试+职业技能测试(或职业适应性测试)”评价方式。

1.考试科目

考试科目为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(或职业适应性测试)。

“文化素质”考试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,含语文、数学、英语三科内容。卷面分值为300分,其中语文、数学每科120分,英语60分。采取合卷笔试的方法进行考试。

“文化素质”考试合格者,中职学校考生参加招生院校的职业技能测试,普通高中考生参加招生院校的职业适应性测试。测试的要求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章程。

2.测试时间

考试科目

考试时间

备注

文化素质考试

3月20日上午

9:00—11:30

语文、数学、英语合卷

职业技能测试

职业适应性测试

3月26日至4月17日

具体时间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章程

3.考试地点

“文化素质”考试考点设在各市、县招生考试机构所在地;

“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”考点设在各招生院校。

4.考试组织

“文化素质考试”考场由省考试院统一编排,考试由各市、县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。考点必须设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,考试实施及相关考务工作按《安徽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手册》(皖招考〔2015〕11号)有关规定和附件4执行。

“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”由各招生院校负责组织实施。招生院校要严格按照招生章程公布的考试(测试)标准和办法,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规范组织考试(测试)。

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评卷(评分)工作由招生院校组织。

三、划线

根据招生计划、考生数和考试成绩等因素,省考试院划定“文化素质”考试合格分数线。

“职业技能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”合格分数线由各校自行确定。

四、录取

1.预录取

各招生院校按公布的招生计划和录取原则进行预录取,并于4月19日前公布考生成绩和预录取名单,预录取名单必须在院校网站上公示,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。考生成绩和预录取名单按照省考试院统一的数据标准于4月25日前上传省考试院备案。

2.考生确认

所有被预录取的考生需在4月28日-29日登陆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。被多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,一经确认,任何人不得更改。已被预录取但未网上确认的考生将视为放弃录取资格。

放弃录取资格和未被录取的考生,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。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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